慕安得烈(Andrew Murray, 1828-1917)是19-20世紀南非著名的傳道人。他一生著作豐富,約有240本。他重視禱告、聖靈,以及內在生命。本週起,我將摘錄他的名著《禱告的學校》,我也用這本書的內容在禱告會中分享。今天摘錄本書的序言。
在所有與『住在我(基督)裡面』這個命令相關的應許中,最高超的一項,就是『你們若常在我裡面,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,凡你們所願意的,祈求就給你們成就。』(約15:7)在神面前有能力是全然住在基督裡的最高境界。 在所有『效法基督』的特性中,最高超、最榮耀的一項,就是『效法基督在聖父面前不止息的代禱事工』。我們愈多住在祂裡面,滿有祂長成的樣式,祂大祭司的事工就愈多在我們身上彰顯;我們的生命就愈發像祂的生命 —— 不斷為他人祈求、並且得勝的生命。 『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,祂都能拯救到底,因為祂是長遠活著,替他們祈求。』(來7:25)我們是『有君尊的祭司』(彼前2:9),應與耶穌基督認同,在代禱中彰顯權能。每一個神的兒女都要在王子的位分上,向神向人都有能力,能以得勝。 聖父正等待聆聽每一個出於信心的禱告,要賜給我們靠著主名所求的一切。但我們很習慣將神的奇妙大愛以及偉大的應許局限於某些範圍,以致無法讀進我們的主所講述最平易、最清楚的話語,而用自己的意思來解釋、設限。教會最需要學習的一項功課,就是明白神的旨意是要讓禱告得著應允。 『神聽禱告』,這是大家公認的真理,但是卻很少有人了解其意義,經歷其能力。盼望本書使你願意來到主話語的面前,單純地接受祂奇妙的應許。 許許多多的人因著學習『基督完全成為我們的生命;我們所需的一切,祂都在我們裡面成就』,而得到極大的祝福。如果你認為自己沒有禱告的能力,我樂於告訴你:主耶穌渴望教導你。基督是我們的生命。祂在天上長遠活著為我們祈禱,祂在我們裡面的生命也是不斷禱告的生命。基督教導我們禱告,不僅藉著榜樣、命令、應許,並且藉著『彰顯祂自己』 —— 這位長遠活著的代求者是我們的生命。當我們如此相信,並住在祂裡面來建立我們禱告的生命,就不再恐懼自己不能正確地禱告,從此就能充滿喜樂和信心讓主來教導我們禱告,並讓祂自己成為我們禱告的生命與能力。 願神開啟我們的眼睛,明白這神聖代求事工的真義,因我們乃是為著君尊的祭司職分而分別為聖。願祂賜給我們寬廣而堅強的心,相信我們的禱告能發揮巨大的影響力。我們知道耶穌基督長遠活著祈求,活在我們裡面祈求,是我們禱告生命的確據。願所有神的兒女不再懷疑自己沒有完成天職的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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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世紀的屬靈巨擘斯托得牧師(John Stott)在其封筆之作《世界在等待的門徒》(The Radical Disciple),論述成為激進的門徒的八個特質:(1)不隨波逐流,(2)像基督,(3)長大成熟,(4)護理萬物,(5)簡樸,(6)平衡,(7)依賴,(8)死亡。今天繼續摘錄第八章「死亡」,也是『作激進的門徒』系列的完結篇。
基督教信仰使人得著生命——永恆的生命,豐盛的生命;但通往生命的道路,卻是透過死亡。斯托得從六個層面來談出死入生的奧秘原則,其中有救恩(基督受死,讓我們得生命)、作主門徒(治死一切邪情私慾,得到豐盛生命)、宣教(一粒麥子死了,就結出許多子粒來)、追害(置之死地而後生)、殉道(至死忠心),以及死亡的必然性(永遠與基督同在)。每個原則裡,基督徒一定要探討死和生,這兩端的平衡。 一方面,基督徒不可輕忽福音帶來的榮耀生命,就是(1)因信耶穌基督得著永恆的生命;(2)治死身體的邪情私慾,得到更豐盛的生命;(3)神應許忠心宣教服事者的豐碩果實;(4)在肉體軟弱、面對死亡時,內在生命依然活潑朝氣盎然;(5)身處迫害當中,即將殉道,卻擁有神所賜予的安慰;以及(6)最重要的,在一切最終之時,享有新造之物復活的生命。不論是哪一種方式,神已應許,為主失喪生命的,必得著生命。 基督徒雖然「由死入生」(而且死亡是通往生命的惟一門戶),另一方面,不可輕忽領人得生命的代價。也就是說:與基督同死,向著罪,是死的;跟隨基督,向自己,是死的;跨文化宣教,向著個人的野心抱負,是死的;經歷迫害面對殉道,向著個人的安危,是死的;最後預備見主面,向世界,也是死的。 死亡一向不自然,也讓人不愉快。死亡帶給人可怕的結局,那是人生的終結。然而,不論如何,死亡終究是邁向生命的道路,所以如果想得著生命,一定要先放棄生命。只有當我們望見死亡帶來生之榮耀時,才會心甘情願地放棄生命。這也是激進、弔詭的基督徒觀點。真正的基督徒可說是「從死裡活過來的人」。 二十世紀的屬靈巨擘斯托得牧師(John Stott)在其封筆之作《世界在等待的門徒》(The Radical Disciple),論述成為激進的門徒的八個特質:不隨波逐流,像基督,長大成熟,護理萬物,簡樸,平衡,依賴,以及死亡。今天繼續摘錄第八章「死亡」。基督教信仰使人得著生命——永恆的生命,豐盛的生命;但通往生命的道路,卻是透過死亡。斯托得從六個層面來談出死入生的奧秘。上週談論第一個層面『救恩』,今天談論第二個層面『作主門徒』。
(主耶穌)於是叫眾人和門徒來,對他們說:『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,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。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,必喪掉生命;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,必救了生命。』(可八34~35) 生活在羅馬統治下的巴勒斯坦人,只要看到有人背著十字架,他們立刻什麼回事,因為羅馬政府強迫死刑犯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走到刑場。耶穌用這個例子來闡述『治死己身』。潘霍華在《追隨基督》一書寫到:「當基督呼召一個人的時候,是叫人效法祂的死。」不僅如此,要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基督(路九23),否則就不能作祂的門徒(路十四27)。 馬可福音八章35節告訴我們:「任何決定要救自己生命,為自己而活的人,必喪失生命。但只要願意為服事基督或福音之故,放下自己,喪失或拋棄自己生命,將(在完全捨棄自己的時刻)找回自己,並發現其正的身分。」耶穌確實應許我們找回真正的自我,代價是治死己身;也應許以死的代價,換取真正的生命。 使徒保羅闡釋了耶穌這個教導,他說他已和基督同釘十字架(加二20),凡屬基督的人是已經把肉體,連同肉體的邪情私慾,同釘在十字架上(加五24)。 「攻克己身」等同治死自己,就是拒絕墮落、自我耽溺的本性。「如果隨著肉體而活,你們必定死;如果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,你們就必活著。」(羅八13 新譯本) 如果想要人生豐富充實,必須要治死(徹底拒絕)所有惡事,如鍾馬田(Martyn Lloyd-Jones)所說:「多數基督徒陷入生命的困境,無法活出基督的樣式,在於靈性上對自己太過嬌生慣養。」反過來說,如果一開始就拒絕惡事,必要活著。要進入生命的完全,惟一的方法就是死亡,或說治死己身,把放縱己身與所有邪情私慾,通通釘在十字架上。 前牛津大學副校長約翰.歐文(John Owen)在其著作《信徒如何抵擋罪的試探》中強調:「恨惡罪只因它就是罪....真正的攻克己身,都是出於對罪的恨惡。」(第8章)因此,我們必須和內心的罪惡爭戰,決不妥協,避免「因為毫無原則,放縱私慾,此乃大惡。」(第13章)此外,惟獨藉由聖靈才能真正徹底地攻克己身。(第7章) 二十世紀的屬靈巨擘斯托得牧師(John Stott)在其封筆之作《世界在等待的門徒》(The Radical Disciple),論述成為激進的門徒的八個特質。我們摘錄了前七章:不隨波逐流,像基督,長大成熟,護理萬物,簡樸,平衡,依賴。今天摘錄第八章,也是作為激進的門徒的最後一個特質:「死亡」。
基督教信仰使人得著生命——永恆的生命,豐盛的生命;但通往生命的道路,卻是透過死亡。出死入生對於基督教信仰與活著的基督徒,都是最奧秘的弔詭。斯托得從六個層面來談死亡的奧秘。這六個層面是救恩,作主門徒,宣教,迫害,殉道,以及死亡。今天先談第一個層面:『救恩』 死亡與生命和每個人領受救恩有關。救恩通常代表生命。保羅寫到永生是神的恩賜(羅六23);約翰也解釋說,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(約壹五12)。這裡讓人清楚看見,永生最大的特徵不在其自身的永恆性,而在於成為全新生命的生命質素。永生,就是活出與神相交的生命(約十七3)。 然而,惟藉由死亡才能進入永生。理由非常簡單,阻隔人與神相交的障礙是罪,而「罪的工價乃是死」(羅六23)。貫穿整本聖經,當罪作為罪行與應得的刑罰時,罪與死經常相提並論。不過如果我們必須為自己的罪而死,就都會因此滅亡,這樣也不再會有生命。 神為此差遣耶穌基督來到我們中間,擔負我們一切過犯,甚至為我們而死。我們都犯了罪,理當要死,神卻替我們死。簡單的說,就是「基督為罪而死」。基督本無罪,所以祂不需要死;祂死了,是為了我們的罪而死的。 但是,基督的死無法自動帶給人任何好處,除非我們願意接受祂。只要心裡願意相信,在眾人面前接受洗禮,就在基督的死與復活中與祂連結。我們曾與祂同死同復活,此刻我們「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;向神在基督耶穌裡,卻當看自己是活的」(羅六11)——不用假裝自己不會犯罪,因為我們不可能不犯罪。我們當心裡明白且清楚記得:因與基督的連結,祂的死成為我們的益處。我們是「向神活著」,透過祂的死,我們活了過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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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anuary 20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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