靈修經文:雅各書2:14-26
14 我的弟兄們,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,卻沒有行為,有什麼益處呢?這信心能救他嗎? 15 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體,又缺了日用的飲食, 16 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「平平安安地去吧,願你們穿得暖、吃得飽」,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,這有什麼益處呢? 17 這樣,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。 18 必有人說:「你有信心,我有行為。」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,我便藉著我的行為,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。 19 你信神只有一位,你信的不錯!鬼魔也信,卻是戰驚。 20 虛浮的人哪,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?21 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,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? 22 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,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。 23 這就應驗經上所說「亞伯拉罕信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」,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。 24 這樣看來,人稱義是因著行為,不是單因著信。 25 妓女喇合接待使者,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,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嗎? 26 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,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。 靈修分享 雅各對神學最著名、最重要的貢獻,但也是最引起爭論的,來自他在二章14~26節中對信心、行為和稱義之關係的闡述。雅各在這段經文中,特別針對當時一種『只說不做』的現象,以及對信心的錯誤觀念,提出屬靈的教導。雅各使用例證和比喻,反复強調一個重要的真理:『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』(2:17,20,26)。雅各的信息在這個『專顧自己』的末世,是一個重要的提醒。 雅各以不同的方式強調:信心必須有行為。從反面的角度來說,信心沒有行為就全無益處,信心沒有行為與鬼魔看齊,信心沒有行為不算真稱義,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、假的。從正面的角度來說,信心要與行為並肩而行,信心要有行為才能完全,信心要有行為才顯為義,信心要有行為才是活的、真的。 雅各和保羅在稱義、行為、信心的觀點上,表面上似乎有衝突,但實際上是一致的、互補的。保羅面對的問題是:猶太人對行為的過分重視,想依靠行律法來得救,所以保羅高舉信心為稱義的唯一條件。然而,雅各面對的問題是:對行為的忽視,將信心變成教條,因此雅各主張行為的重要性。雅各和保羅也從不同的角度談『稱義』,保羅所說的『稱義』是『宣告』為義,而雅各的『稱義』是『印證』、『顯明』為義。雅各強調信心要有行為來『印證』,才是真信心,才顯為義。 表面上,雅各高舉行為,然而實際上,雅各是要人去深思什麽是真信心。就如神學家Ralph P. Martin所說:雅各只允許一種的信心,是『將人帶到神的面前,用信仰使人與神連結在一起的信心。得救的信心是行動的信心,是彰顯於愛,成全於善行的信心。』 親愛的主,我仰望祢,祢是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主(來12:2)。求祢幫助我,使我的信心是與祢有親密關係的信心,是活潑有行動的信心,是彰顯於愛、成全於善行的信心。願一切榮耀歸於主。阿門!
0 Comments
Leave a Reply. |
每日靈修
May 2024
Categories |